又曬了好多天的網,一直曬到中秋將近,颱風來襲前再擠出這篇,也祝各位秋節快樂 !

沒有月餅吃的,沒肉烤的,這週六都歡迎來清水啊,只要您不怕被吹走。

說到颱風,今年夏天來了2個颱風,一個害各縣市被罵到臭頭,一個讓大家放了個風平雨靜的颱風假,其中第一個鳳凰颱風也讓我賺到許久來的第一筆稿費。

有空上網輸入小弟的名字就會發現,除了投書抗議梧棲漁港收海線鄉親的停車費外,上輩子也在抗日戰爭中捐軀了,是對岸的共軍,不是國民政付喔。最近的就是投稿報紙民意論壇的新聞。

內容就請上網自行欣賞了,隔了一個半月收到報社寄來的一張320元稿費支票,激勵了我小小心靈,再接再厲繼續奮鬥,恰巧八月中人事行政局公佈了98年度的政府機關行事曆,小弟就此延伸到勞工的例假日規劃,繼續投稿。

當晚接到報社編輯的來電確認,心想挖賽!又中一篇,沒想到當晚阿扁被爆海外洗錢,隔天全部報紙新聞意見論壇都是這消息,小弟的稿就被擠到垃圾桶去了,嗚呼~

只好在此與大家分享了,或許你還可以拿著它跟你老闆多爭取幾天休假啦!


請勞委會提供勞工版的明年行事曆規劃

 

人事行政局已於該局網站公告98年政府機關辦公行事曆,據網站所述因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清明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全都在周六,符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項所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逢星期六、星期日,均不予補假。故98年全年休假日共110天。公務人員的問題解決了,那勞工呢?

 依相關新聞引述人事行政局意見表示,政府行政機關放假日只規範公務員,勞工部分由各企業自行決定。關於勞工休假應由勞委會負責,可是歷年勞委會的回覆也是由各企業自行決定或是勞僱雙方自行約定。在勞資如此不對等的情況下,勞方的權益也被犧牲了。


 
「勞動基準法」第3738條為勞工休假的依據,而該法施行細則第23條列出勞工全年應放假之紀念日共19日。雖說政府自民國90年起將勞工的法定工作時數,縮短為每二週八十四小時,又於9112月修正「二週變形工時」、增訂「八週彈性工時」等規定,但勞工全年應放假之紀念日共19日仍未改變,只是配合工時調整,彈性分配於其他未上班的星期六。


 
目前在勞委會網站中,可以找到「新工時制度」的介紹,為了使企業及勞工有所依據,在說明中也列出:「隔週休二日制」、「隔週連休二日半制」、「全面週休二日制」、「調移週休二日制」、「每週工作六日制」等五個方案供參考。


 
依上述五種方案計算,98年勞工休假天數,除了最接近公務人員休假制度的「調移週休二日制」與公務人員休假一致外,其他的四個方案休假天數與政府機關不同,差異最大者可多休10天。此外還有電子業四班二輪的休假天數也待釐清。


 
希望在人事行政局公佈新年度的公務人員行事曆的同時,勞委會也能秉持勞資和諧的立場,依各種工時方案提出建議的行事曆,供勞資雙方參考使用,維護彼此權益。

 

 投稿人 : 林X胖   電子業雜工 .若蒙刊出請用筆名  fatboy 名義投稿(怕老闆看到沒頭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oblin9900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